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
工作的通知
委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优势,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,发动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现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,充分宣传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讲政治、顾大局,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,强化措施,全力推进,认真贯彻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,以高度的责任感,认真履行职责,全力做好我委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。
二、宣传重点
1、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、方针、意义和目标任务;
2、专项斗争中我市推出的典型做法、涌现出的典型人物、典型事迹;
3、准确宣传解读相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;
4、总结和宣传全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和做法。
三、宣传方式
1、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,多角度、多形式、全方位推动宣传工作进基层、进企业、进社区,增强舆论宣传的覆盖面,确保宣传不留死角。
2、利用官方微信、微博、横幅、标语、黑板报、电子显示屏以及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广泛传播、转发扫黑除恶通告及相关信息报道。
3、在景区、广场重点部位等人口密集处悬挂横幅、制作标语;在单位、企业、广场、悬挂横幅或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;上门发放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单,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,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,参与度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要强化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,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,坚持正面宣传,弘扬正能量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,切实把好宣传关、政策关、程序关。
2、要强化法治意识,准确把握法律政策,特别是在个案报道中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防止出现报道偏差、侵权或者报道不实、不准,及时发现、封堵、删除有害信息,严防引发负面舆情和炒作,做到依法处理、舆论引导、社会面管控“三同步”。
附件: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
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
2018年5月22日